2017年3月19日 星期日

鄭氏時代,治理施為之目的 (05141346 葉宇修)

1.
      鄭芝龍降清後,鄭成功便繼承其父的海上勢力,並成為對抗滿清的一大勢力;但在金陵戰敗後,其根據地僅剩金、廈二地。自鄭成功揭竿起,雖握有制海權,財源不至斷絕;但卻困乏於糧食。欲與滿清持久抗戰的鄭成功,自不滿足於金、廈等狹窄之地,而汲汲於尋找長期根據地。
      當時,位於大陸邊緣、閩南地帶之彼岸的臺灣,已有荷蘭之基礎開發、與眾多因戰亂而來臺的漢人,且漢人早已對荷蘭統治心生怨懟,而有郭懷一抗荷事件,似給予亦為漢人的鄭成功入臺驅荷之正當性。再者,本以海上行動為主的鄭氏,自不會不知臺灣正扮演著國際貿易轉運站之重要角色。更重要者在於,當時臺灣的糧產,不只自給自足,更有外銷之餘。
      據此可推知,鄭成功之占領臺灣,其所期待者可能為:與大陸不致過遠、島上漢人支持、鞏固海上經濟勢力、根據地之擴張、充足的糧食供給等等。

      鄭成功之入臺,目的是為建立一長期根據地,但臺灣當時的糧產供應,仍不足以支撐其軍隊,故鄭氏的主要政策自以「糧食增產」為核心。
      然而,當時農耕技術不純熟,要求增產,只得仰賴耕地面積的擴張,這便顯得需要更多的勞動力。為增加糧產勞動力,鄭氏一入臺便實施「軍兵屯墾」,命令其將士圈地耕種、寓兵於農。而以軍事為重心的鄭氏,自無法使過多的軍力投入農耕,仍須使原來在島上的漢人及原住民,為其所用。因此,鄭氏下令軍隊禁止侵擾漢人與原住民既有之耕地、移轉農技與原住民,並獎勵農耕;亦強制將軍眷遷台、並放逐囚犯於臺灣,以求增加勞動力。
      再者,進行農業經營,自不得忽視氣候因素。鄭氏統治區域以今臺南一帶為主要,臺灣南部冬季是旱季,無雨水,逼使鄭氏不得不在意水利設施。因著當時農耕技術粗放,地力無法持久,多採轉地耕種的方式為之;此外,鄭氏之資力、勞力有限,無法進行大規模水利工程,故以簡便的築堤貯水為主。
      綜上所述,鄭氏在台的治理,是以糧產為重點目的,然受限於農耕技術、勞動力、氣候等因素,而不得不有所積極作為,終促成鄭氏之政策。


2.
      以鄭治與荷治兩相比較:鄭氏入臺目的是為軍事,故以糧產、勞力、水利為治理重心;荷蘭入臺目的是為商業,故以稅收、貿易品取得等為治理重心。
      雖然兩政權入臺之目的與政策重心截然不同,但共通所為之處乃:鎮撫、教育、勞動力、糧產,簡要歸納如下:
      (1)  鎮撫,是消極地鞏固政權,使人民不致於反抗。觀察荷治,是以武力鎮壓或招撫原 住民、並舉行長老聚會等政策為之;觀察鄭治,是以禁止混圈、遷移軍眷、教授農技等 政策為之。
      (2)  教育,是積極地維持政權,使人民乖順,並可為其所用。觀察荷治,是以基督教化 事業、教會學校、羅馬拼字教授、並獎勵蕃童就學等政策為之;觀察鄭治,是以番社設 學校、課耕種、置鄉塾等政策為之。
      (3)  勞動力,是維持各項經營與生產,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觀察荷治,主要是以獎勵 漢人來臺開墾為之;觀察鄭治,是以軍屯農、軍眷遷台、囚犯逐臺、撫餒原住民等政策 為之。
      (4)  糧產,是維持勞動力運作與政權穩固的基本要素。觀察荷治,是獎勵農業及漢人移 居臺灣、並擴大稻作,使之能自足亦能外銷;觀察鄭治,是以軍屯農、興建水利設施、 獎勵原住民農耕等政策為之。

      在鄭氏或荷蘭的治理中,儘管政治目的有所不同,上述四處,仍皆為實現治理目的之政策,且彼此之間並沒有截然的分立,而是相輔相成,促成統治者之目的;亦是為了鞏固政治勢力、維持政權運作所不得不留心處,故應當為治理之必要步驟。

1 則留言:

  1. 葉同學好:
    您比較、歸納了荷、鄭治理施為步驟與目的,並且於末段提及「鎮撫、教育、勞動力、糧產」皆是為了鞏固政治勢力、維持政權運作所不得不留心處,故應當為治理之必要步驟,請問您是否試圖論證以上四項為具有一般性的治理配置?如果是,請詳細論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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