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6日 星期日

魯肉飯組提問

  • 若執政者的治理必須完全符合社會型態,是否意味著其施政必須完全符合民意?若民意發生分歧又該如何?


指定回答組別:思想餓化

老問題

  • 三月二十七日課程,從以下提問開始:為什麼熟讀食譜無法保證做出佳餚?佳餚是因人而異或有其絕對標準?

維持生產力作為清領臺灣的首要目的

  1. 在《清代臺灣之水災與風災》文中,在關於災情的統計資料與清廷的處理方法之中,皆能夠體現臺灣在清廷統治下的定位並且說明如何發揮臺灣的生產力。
  2. 文中提及,農本思想下的臺灣主穀栽培,當災害發生而影響生產時,受到影響較大的往往是平時素來接受臺灣米糧輸入的漳、泉、福州,可能造成當地民心不安、社會動亂;而臺灣本島之糧食反而不至於到達飢荒的程度。由此可推出清領時期的臺灣扮演著穩定福建一帶之統治的要角。
  3. 藉此可知在臺灣的治理,將聚焦在如何有效發揮生產力,這可以解釋為何在其中一次的災情中,雖人民死傷甚多,但因農損不大,上奏朝廷「未成災」,因為人員的傷亡無法事後補救,只要土地等生產要素不受太大影響,只需再度有人民前往從事耕作即可;也可以解釋為甚麼要在災後「反流亡」,當一地受災而難以耕作導致人民須流亡至他地覓食,將導致流民所至之處的糧食供需不平衡,進而造成民心不安與動亂,如此將同時損害多處農地的生產力,成本過高,不如賑災,協助受災民眾進行事後重建,回復當地的生產力。
  4. 而統計數據中所涵括的項目,呈現出什麼對於維持治理是重要的。在文獻中可以得知,保留的統計數據中多半記錄著死傷人數、房屋毀損數和受賑人口。當一地之生產力受到影響,最需要計算的是發揮土地功用的人,也就是生產力,因此除人數外也須將民眾之居住納入考量。藉數據可知基本上對於清廷最重要的是臺灣的生產力。

清領時期影響台灣之三大因素之探討


這次的三個文本剛好是闡述三個影響台灣的重大因素,分別為災害械鬥與疾病。而我將分別對這三項因素做討論

  1. 災害之所以會形成主要和台灣的地型與氣候有很大的關係,台灣的降雨多有大量集中於同一個季節的趨勢,在加上台灣坡度急河道短以及含沙量大,在雨量大量集中的情況下,都易釀成嚴重的水災以及土石流。另外,從荷治時期 以來,我們都可以看到他們想要治理台灣的目的都是想要短期內產生大量糧食補足不夠的糧食,並且也沒有打算長期治理台灣,因此多採用粗放的方式,將一塊土地利用殆盡,沒有生產價值後,就再換成下一片土地。在這樣的惡性循環下,台灣過度開墾樹林,再加上前面所提到的氣候地形問題,台灣的災害在自然因素與人為失當的互相影響下來越來越嚴重就是當時無法控制的情況。
  2. 械鬥的部分,根據史料統計,清領時期台灣有大量械鬥。或許看起來大量的械鬥是相當暴力以及不理性的行為,但考慮到當時的社會情況,其實械鬥或許是當下人民認為唯一能捍衛自己權益的方式。另外因為地力的不足,人民必須不斷的找尋新土地,當兩方人馬欲搶奪同一塊土地時衝突必定會隨之發生,而當時的班兵制度,為輪替來台的方式,這樣輪替的方式,讓他們對於台灣並無什麼歸屬感,甚至加入了械鬥去掠奪利益,而當時的政府也並無心處理這樣的問題,就算人民上告政府,政府也是將卷宗擺放一旁,並無打算處理,除非演變成重大民變,不然政府並不會干涉,而政府制定的連庄與總理制度,也因為官員的懶散與收賄,變成虛有其表的政策,無太大牽制力,久而久之人民,認為藉由正當管道無法爭取權益的時候,選擇以自己的拳腳捍衛自身利益,自然而然也就變成他們的第一選擇了。
  3. 疾病,清領時期疾病大量肆虐台灣,尤其是瘧疾,不管是台灣當地居民,或者是來台漢人與官兵都免不了受疾病之苦,雖然清朝有因如此設立了官醫局和官藥局等等,但其主要目的不是探討如何防治疫情,而只是救濟無法就醫的窮人家,因此當時的疾病並沒有被控制下來,一直到日治時期才有控制下來,或許我們不能因此去判定說清朝完全無想解決台灣疾病肆虐的問題,但我們可以確認的是,清朝選擇了治標但不是治本的方式處理台灣疾病問題效果絕對是有限的。
  4.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了解,不管是荷治時期鄭氏時期或者是清領時期等等,台灣對於他們的意義,都是糧食生產方面,或者是地理位置的重要性,他們是因為需要台灣的這些資源,因而"需要"治理台灣,因此,政策當然是希望以最少的人力成本,製造最大的利潤,而當時不管是械鬥或疾病,如果要真的做到根治的處理,其成本耗費之大,可想而知,政府選擇對於這些狀況做"控制"而不是根治,是積於他們治台的目的、想獲取的利益與成本考量所做出的選擇與政策。



文雄組提問(3/27)

  1. 為何清朝選擇消極治台?其統治目的為何?
  2. 是什麼樣的統治策略使清朝政府、士紳、一般住民三者達到均衡的關係?械鬥對清朝政府統治是否有幫助?

選擇的提問對手:外雙溪

清朝對台灣的治理看出清代對台之態度

1.從疾病方面:

初期台灣上有非常多種疾病,其中「瘴」常見於南方,而「瘧」常見於北方。在荷蘭人文獻之中就有記載。而台灣的疾病不只是針對西方來的侵略者,打敗荷蘭人的鄭成功在佔領台灣後也遇到相同的問題,就是疾病的肆虐。每每都造成總人數不小的減少,然而直到日治時代之前,歷代統只者布論是清朝或是鄭氏,都沒有好好正是傳染病,流行性疾病對台灣所造成之深遠的影響,政是指將台灣看成反攻大陸的一個基地,清朝只將台灣當成帝國的邊陲,清廷直到晚期發生了許多的紛爭,才意識到台灣的價值及地位,只可惜為時已晚。日本人早在牧丹社事件來到台灣時,就察覺到這片土地上傳染病、風土病之嚴重性,因此在甲午戰爭得到台灣後,將台灣衛生環境之問題社為首要之務,才有效的降低了西方國家中死亡率已經降低了的流行性疾病在台灣之死亡率。
2.從清代台灣之水災風災方面:

在清代發生之許多災禍尤其水災以及旱災等等,發生之後除非有影響到糧食之產量,不然地方官府在既在上只會顯現說並非嚴重之災禍。官府也知道若修建一些水利設施,將可以改善這些狀況,但是在發生災禍時,官府並不會多家建設基礎設施,而是選擇出點錢幫助災民重建家園。清治時的諸多水利建設,多是由民間仕紳自行出錢出力所建成。由此也可見青停止將台灣視為糧食生產地而並非真心想對台灣人民初一份心力。
3.械鬥方面:

清代台灣常常發生之械鬥,很大一部分之原因為來台灣知民眾中,絕大多數為男性,他們來到台灣,由於可能沒有工作,也沒有妻子和小孩,所以沒有後顧之憂。再遇到許多事情時常常不顧後果,就和祖籍不同地方的民眾群毆,就是械鬥。何以在這個地方看出情朝治理台灣之態度呢,清朝對於這種事不太理會,不要太過頭,發展成大規模反政府行動就好。因為械鬥這種事,可能參雜了祖籍因素,像是河洛人客家人的爭鬥。如果管太多反而可能更激起民眾長久以來不滿之情緒,進而發展成民變。而在民變中,也常常發生雖然我們也很不高興政府的作為,但是因為敵對的人和我們一樣想法,所以我們加入官府那邊幫忙坪頂亂事之事情發生。

原萃組提問——清治台灣社會

一、械鬥轉變所暗示的台灣社會為何?
二、是統治者治理思維帶動台灣的經濟價值,還是台灣的經濟價值影響了統治者治理思維?

指定應答組別:文雄、思想餓化

由疾病、械鬥、災害描繪的清治台灣社會圖像 (03114110 顏孟涵)

  1. 早先於17世紀末請奏康熙收復台灣之時,施琅便對鄭成功兵力於台灣之耗弱有所覺察,將台收納版圖後,清朝依其貫制即於三縣各設救濟貧苦無人士之養濟院,並於十八世紀中葉,人口眾多之西南部區陸續增設普濟堂、留養局、養濟院,於後者增加收留痲瘋病人等,以面對患病者增多之現象。
  2. 於此期間瘴氣瘧疾、霍亂、天花、登革熱、寄生蟲以及後來的鼠疫,在日本著手治理台灣之前,交替摧殘著來到台灣島上的每個人民,而台灣特殊的環境地理位置,以及漢人來台粗放的濫墾濫伐,無疑助長了疾病的蔓延的趨勢,颶風大者成颱,挾暴風大雨而至,所到之處房屋盡毀,農田荒廢,人口非死即徙,風雨過後悶熱之下,潮濕與屍首遍佈的狼籍,便是瘟疫絕佳的溫床,人口的聚居則成了疫情傳遞之媒介,無怪乎災害伴隨瘟疫發生之例證鑿鑿(如:咸豐四年、七年之風災雨災與同時期18561857年之疫情,以及《台灣紀事》所載同治三年之雨災與同期1864年嘉義之疫)。
  3. 本就資源貧瘠且相互爭奪之人民,於天然災害之作用下其資源更形有限。十七世紀末葉來台之漢族,視土地為資源之本,在語言隔閡、原鄉仇恨以及政府不作為的作用下,不同祖籍間之緊張衝突不僅未曾停歇更容易成為民變,民變進而再度擴張成為械鬥,期間之糾葛轉型,盤根錯節無絕對之導因與結果。由文本粗略觀之,由清朝三大民變——1721年朱一貴事件、1787年林爽文事件、1862年戴潮春事件可作為轉型之界,朱一貴事件帶動了大規模械鬥的出現、林爽文事件作為頻率劇增之分界、而戴潮春事件則象徵了大規模械鬥之沒落,其中隱晦可見的是一百年來台灣社會的轉變。
  4. 祖籍之械鬥迫使共同祖籍之遷徙,少數粵籍移至多數粵籍處聚居,混居者透過通婚與之相通,彰籍泉籍本言同語,時間的流逝消融了口音,僅餘姓氏可辨異同,於是祭祀公業涉及祖產的現象不僅昭示著定居於台之決定,同時也預告著家族產業之爭奪,至此祖籍械鬥不再是多數,而以異姓、同姓氏爭為重。同時,清廷的政策作為仍持續影響著台灣社會,改正供為銀元制,伴隨胎借式高利貸的盛行,致使主佃關係薄弱化,確立了台灣經濟結構的轉型與資源的壟斷,大租戶優勢不再,小租戶崛起,各擁勢力彼此牽制較量,以糧食作物為主的輸出,因應局勢的變化改茶、糖、樟腦等出口,提供了新式加工產業的工作機會,土地產權的確立,使百年前透過械鬥爭奪土地資源之利益不再管用,以勞力換取錢財才是脫離貧苦的唯一辦法,至此台灣漢族對資源的想像亦徹底轉變。
  5. 擁著豐厚土地財產資源的士紳們,運用其財從事各項商業發展,躋身為社會經濟地位主導,於是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然而認知從未停歇的天災疾病是貧民騷亂遷徙之因,更為械鬥萌芽所不可或缺的土壤,因此,在十九世紀中後天災與疾病發生時,與劉銘傳官醫藥局並行,捐錢捐藥予以安置,並透過捐增的方式獲取功名頭銜得到財富之外的權位;此外,由過去百年來之經驗,其深知械鬥所引發之風險,為維持其財勢發揮穩定社會之角色便為必然之抉擇,因而透過士紳共同推舉出負責調解紛爭之總理,並視一地械鬥之頻率決定總理之個數,有效降低衝突紛爭的行程。
  6. 由上述可知,牽動1683年至1895年清治台灣之社會形成,社會資源與經濟結構扮演著不可忽視的重要角色。

關鍵詞:資源、經濟、台灣社會

描繪台灣圖像的手法

一.敘述性資料
《台灣歷史上的疾病與死亡》文中所引用的資料有荷蘭在台長官的信件、來清朝官員的手札,形式嚴謹的官方文件有縣志、府志……等等。這些資料是「敘述性資料」,沒有詳盡的數字及精密的統計,就僅是文字敘述而已。文中提到:「排比已蒐集之零星史料」,正是作者希望這些文字敘述能拼湊當出時的社會,以研究疾病作為手段,還原當時的台灣為目的。瘴跟疫,兩種病痛纏擾著過去踏足在這塊土地上的人們,不過此刻它們不僅僅是病痛而已,而是兩種證據,這兩個證據性質上有所不同,卻都能幫助我們描繪了我們回不了的過去。瘴病是一種地方性疾病,它不會作出任何移動。所以染上瘴病的人,也就是人跡出現在那塊土地過的證明。「疫」就不一樣了,疫是傳染病(又稱流行性疾病),它是靠人與人作為介質傳遞的,也就是說它是會做出移動的(跟著人移動)。所以當一塊土地被記錄出現過染上疫病的人,也就是那塊土地出現過人跡的證明。

二.統計資料
曹永和的《清代台灣之水災與風災》一文如同前幾次所看到的內容,內容中引述頗具份量的敘述性資料。不過這次這篇,開始引用了表格以及統計資料(數字數據),這些字料包含災害時的受災人口及毀損房屋的統計、賑濟災民的花費統計……等等。曹永和這樣的研究方法,也表示除了敘述性史料之外,另外有一種能幫助我們理解當時背景的方式,就是統計資料。
水災及風災,兩種大規模摧毀耕地的災害,對當時的台灣而言是必須要關切的重大自然因素。因為清領的台灣是農業社會,而任何一種會對種植作物不利的影響,都應該要密切的關注。不過透過內文的描述,台灣比起單獨造成影響的風災或水災存在,主要關切的是結合風與雨的颱風,它同時帶來了這兩樣災害。關注颱風的手法又以記錄其災情的統計性資料,較容易讓我們理解到每次發生災害時的慘烈程度。

三.小結
假如是僅是要瞭解颱風出現的情況,敘述性資料就能有完善的表示。反倒是統計資料可以拿來作為解釋其他狀況工具。隨著對數據的解讀不同,就會導出多樣結論的統計資料,並沒有辦法對於了解台灣圖像有所幫助。不是被照片紀錄、也不是被圖畫紀錄的台灣島,要還原它的原貌,比起數據,敘述性的資料所推想的圖案,更能幫助我們勾勒、想像出一幅「台灣圖像」。


關鍵詞:疾病、災害、敘述性資料、統計資料、台灣圖像

從械鬥來檢證台灣疾病的嚴重性

壹、數據的真實性

一、臺灣歷史上的疾病與死亡

根據劉翠溶先生及劉士永先生所撰的「臺灣歷史上的疾病與死亡」中,提及了大量疾病之死亡數據及各國勢力來台對於疾病的紀錄,大大的凸顯著疾病在臺灣蔓延、散播的嚴重程度;如十七世紀初至十八世紀末期,清廷派遣十二位來臺下淡水的官員中,竟多達八位猝於任上,死亡比例高達六成六;戍守於淡水巡哨站的一百二十名將士皆病死,來台採琉的郁永河也在裨海紀遊中說道:居無何,奴子病矣,諸給役者十且病九矣!」,可推論處在北部之淡水、基隆等地,患病率極高;我們還能從文獻中得知,在牡丹社事件發生前後, 派遣來臺協防的淮軍六千五百人中,有兩千一百人陣亡病歿,比例為百分之三十二,同時,日本派遣來台的三千六百名士兵中,得病者高達兩千多人,比例高達五成五。
我們又可運用上述資料推論,有史料可循的人員,患病率、致死率皆大於五成,可以想見市井小民大多病的也不輕。我們可從馬偕牧師在臺行醫,所做紀錄中得證,當中寫到:「在台灣,看到鎮中有一半的人患病並不是稀罕的事。我曾看到有需多人家中有二、三十人,而竟無一人可工作的。」,可見疾病在臺肆虐嚴重之程度。

二、台灣的械鬥問題

我們可從許達然所撰的「械鬥和清朝台灣社會」中得知,清領時期,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大大小小的械鬥不勝枚舉,十九世紀中葉在台南府當訓導的劉家謀表示台灣是個「無日不鬥,無年不鬥」的地方,鬥的類型有閩、奧、漳、泉的族群互鬥,派駐來臺的班兵械鬥,同姓、異姓的利益鬥爭,相同職業團體爭奪演出據點,以及佃農與大租、小租戶在稅收上的衝突......等;1683年清朝統治之端至1840、1850年代末期械鬥平息為止,官方統計上共有一百二十五場械鬥,但據文獻指出,實際上的數據必定大於此,原因在於清領前、中期採消極統治,遇到零星的械鬥,地方官吏寧願袖手旁觀,也不願插手,以免事態變得更加嚴重,械鬥進而轉變成民變,有鑑於此,實際械鬥次數會有所短少。

貳、資料的矛盾處

「臺灣歷史上的疾病與死亡」這份文獻中,得出一個結論,便是臺灣的風土病、傳染病極為嚴重,動輒損失上千人口,並從馬偕牧師觀察台灣社會當時的現象得知,隨處可見二、三十人的大家庭,因為染病而無法從事生產活動;從「械鬥和清朝台灣社會」這份季刊中得知,台灣是個「無日不鬥,無年不鬥」的社會,械鬥對於居住在台灣這塊土地的居民而言,宛如家常便飯。
這兩則文獻,令人疑惑的點在於,械鬥如此頻繁,需要的人數必然變多,就曾有許多民眾搬遷至北部,來當漳州、泉州兩方械鬥的傭兵,人數高達一萬多人,要是疾病問題真的有如「臺灣歷史上的疾病與死亡」所述如此嚴重的話,臺灣又哪來這麼多人能來參與械鬥?總不可能上吐下瀉之餘,還有餘力來揮舞棍棒、刀械與他人相鬥吧。
據我推測,有可能疾病問題不如「臺灣歷史上的疾病與死亡」所述之嚴重,應該史料在紀錄時,未考量其餘因素,而下錯了結論,又或是清廷政府的政治考量,為了有效嚇阻沿海居民來臺,讓民眾認為全臺皆是壟罩在瘴癘之氣下, 呼吸空氣即會斃命,因而不敢渡海來臺。

關鍵字:械鬥、疾病、矛盾點

數字說了什麼話?—關於表格與治理

關鍵字:表格化、詮釋、治理

一、量化、表格化與數字
(一)緣起
1960年代美國行為主義開「科學地做研究」風氣之先,致力使各人文社會學科科學化,也就是主張關於「人」的行為和想法的研究,可以用與自然科學領域同樣的方式進行。科學化研究結果似乎更具備說服力及價值,遂成潮流,至今不衰;這種研究方式其中一重要元素,就是量化。
至少在台灣,「數字會說話」這種論調也時有所聞,常強調舉「數據資料」來佐證才可信,彷彿「科學化的」就是「真的」。
什麼是「數據」?就是那些經計算、分類和簡化成以數字呈現的資料,大至政府部門人事數量、薪水成本、天氣預報的溫度濕度折線圖、金融數值,小至班級裡面統計外賣餐點的紀錄皆然——關鍵在於,拆解了原資料中的文字部分,整理成只有數字的畫面。
(
舉例:產科表格化病例模板 https://goo.gl/FNZmz5)

(二)一般性敘述和統計
行為主義鼓吹的計量狹義而言指的應是使用統計學(statistics )。統計學分為敘述統計和推論統計,而後者才是統計學使用上的精髓,或稱狹義的統計,即有「以小部份的情形推估大部分全貌」的企圖。(資料來源:http://ocw.aca.ntu.edu.tw/ntu-ocw/index.php/ocw/cou/102S113/2

本週文本中所見之表格均只停留在紀錄和計算的「敘述性」階段,只是一種資料整理的方式而非推論統計。

二、為何要表格化?
(一)表格化的特質和內涵
上述資料的整理方式,常以表格呈現。表格內填入經整理或運算的數字,看似抽離了文字主觀的描述,只剩下純粹的數字而客觀了起來;在判讀時也十分簡便,一目了然。
任何東西都能表格化

(二)對科學化和精確的追求
這種對自然科學研究的模範,強調的是資料或研究對象被數字化之前,資料必須至少可被觀察、被搜集,故絕非抽象或任人詮釋、帶有特定價值的。這樣的「價值中立」就能代表該研究不帶有研究者主觀意識而顯得客觀、可信。

三、結語與提問
(一)你聽懂數字說話了嗎?它一定說真話嗎?
不論一般性的敘述或是推論統計,皆常以圖表呈現。* 再次強調,一般而言表格化是一種追求方便和精確的「整理方式」,使用它時仍須解釋,換言之即以文字賦予表格意義。故即使在學習統計學時,跑程式和研究設計的技能之外,對資料的「詮釋」更是重要能力。數字可能會說話,但它只說一種話嗎?它說了什麼話,它說的話確實可信嗎?退一步想,數字資料真的沒有立場嗎?是否在前面的抽樣或問題設計時早已涉及設計者的主觀意識?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719000224-260209

(二)良善的治理與表格化
在本週文本當中可看見大量的敘述統計表格,文本均佐表格以及數字進行對台灣社會的描述和推論。關於這樣的模式,我有以下幾點提問:
1.什麼樣的議題適合表格化?所有東西都能表格化嗎?
2.作為統治者,看到這些表格時會想到什麼?
3.拿掉所有作者的論述以及補充,單單只看表格時,我們能看到什麼?
4.以台灣為例,台灣幅員狹小,在進行抽樣或普查時是否錯誤率就能降低?史料中表格提供的數據有幾分真實?

(三)結語:追求科學化的盲點和缺失
對科學化和絕對正確的追求是一種理想,然而,筆者認為,萬萬不可墮入不可自拔崇拜數字的泥淖之中,尤其對「人類」活動的觀察更是如此。我們可以接近,但無法窮盡,尤其在以為自己窮盡之時,尤為危險。
首先,筆者認為,在這些經簡化整理過的表格中,僅能見「資料整理者想呈現的資訊」或「統治者關心的資訊」,統治者不關心的、無法以表格呈現的資訊並非不重要,然而即使在今天、尤其在追求科學化的今天,對於表格化或是量化以及統計的熱烈只有更高漲,表格之外被省略的細節不見天日,筆者認為這並非良善治理之道。
此外,表格以及統計大量運用在例如人口、戶口普查、抽樣或民意測量的領域,其手段和精確度卻相當值得質疑,筆者懷疑今日政府之治理仍仰賴這些不保證精確的資料,且毫無警惕地相信資料並毫無防備地依其進行治理。量化並非充滿缺失,資訊爆炸、行政事務龐大的今日確實需要更高端的歸納能力以增加效率和一定的精確度,然而過度追求科學化以及歸納而忽略演繹、分析以及對細節的追求或對數字的質疑時,不論做研究或治理均難真正完善。

※補充:其他對於表格化的反思
楊佳嫻:到達詩的反面──讀辛波絲卡〈寫履歷表〉
儘管人生漫長
但履歷表最好簡短 ──辛波絲卡

人在網絡中被定義,人捕捉自己的存在藉

著那些可被分類的標籤,履歷表格正是此 一狀態的標準展現。
資料來源:
https://goo.gl/GiZvmA


亂世卻能夠更利於治理(政一A 05114155 陳宜民)

一、時空背景

  自鄭克塽降清,康熙1684年台灣納入清朝版圖,開啟了清領時期的紛亂社會,而清廷最初只為防止台灣再次成為盜匪與反叛的溫床,採取消極的方式治台,後又頒布了渡台禁令,以限制的方式縮減台灣的威脅。
  面對統治權的轉讓,台灣內部局勢變得動盪不安,加上大陸東南沿海貧脊的土地,渡台禁令仍無法阻卻台灣對於沿海居民的拉力,許多居民甚至甘冒禁令偷渡來台。

二、紛亂的社會

  在抱著各種憧憬來台後,面對著是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區,這時自然會尋求一個情感的依歸大陸同鄉的地緣與血緣,便成了來台移民互相援助的最佳聯結,各姓氏、同鄉組成了不同的開墾團體,互相幫助,同時也互相抗爭。
  正因為如此,各個團體與其他團體間不同的利益衝突與文化差異,造就了許多的械鬥,成為台灣社會的紛亂。

 在《械鬥與清朝台灣社會》一文中所示的械鬥性質主要為:

1.祖籍(漳泉械鬥、閩粵械鬥)
2.姓氏(陳蔡械鬥)
3.職業(地主與佃農、同業械鬥)

三、消極治台卻能有效控管

  既然清廷採取消極的政策治台,在面對紛亂的社會與層出不窮的械鬥與民變,為何能夠有效控管,直至1895年割讓,共維持了211年的時間,而不使台灣因動盪局勢並易主?其中的原因,應與上述的衝突,也就是械鬥的主因有關。
  在各式械鬥的進行,亦或是大規模反政府的民變出現,背後牽涉的,即是各族群間的矛盾與仇視,舉例而言,1721年朱一貴事件爆發,福建省的漳、泉兩籍貫聯合叛亂,清廷便是藉由客家人協助平亂;1787年的林爽文事件更是促成了閩粵的對立。(《械鬥與清朝台灣社會》P.18)
  在清領時期,械鬥其實就算是一種「族群衝突」的展現,族群會排擠其他的組群,以壯大自己的勢力,各族群的消長正是藉由這些衝突而達成一個平衡。清廷要使台灣的統治穩固,威脅最甚者自然是反政府的民變,然所謂「民變」,卻可解釋為「大型的族群衝突」,因為大多民變的組成,是由一個至多個不同的族群暫時合作形成,彼此就算表面合作,也是建立在共通的利益上,私下各有打算而勾心鬥角;此外,未參與民變的其他族群,因為起事成功對他們無所助益,若是起事成功,他們的生存反倒可能遭到聯合勢力的排擠,但要是協助政府平亂,削減了其他族群的勢力,自己便能從中得利。清廷要用最少的力量統治,最好的方式就是拉著各族群彼此間利益關係的牽繩,藉由各族群的殘殺,用著最少的力量,最迅速地解決與並維持統治。

關鍵詞:衝突、利益、清治

肉圓組提問

  1. 自本周三篇文本關於災害、械鬥與疾病的三種面向中,可拼湊出清朝治台的圖像是處於消極治理的態度,然而清朝何以採取消極治理態度?亦即台灣在清朝眼中扮演何種角色?
  2. 於〈械鬥和台灣清朝社會〉一文中顯示,台灣島的漢人移民之歸屬感系來自於對祖籍的情懷、宗族組織及團練結拜兄弟的關聯上,卻沒有對國家的歸屬感,然何以清領時期的台灣島民缺乏對清朝的國家認同?亦即國家認同對於台灣島民何以不重要?


指定應答組別:原粹、思想餓化


外雙溪組提問

提問:
  1. 從閱讀文本資料可以發現,在災害的人口損失方面,官方與民間的紀錄差距甚大,這是否與資料的提供和閱讀對象有關,還是單純統計和戶口建立上的失誤?
  2. 清代時期的台灣總共發生過大大小小多達十九起的民亂,這是否與清廷對天災、械鬥、疫病的處理態度有關?民亂是否可以解釋為民意的體現?

略談風災水災與民變的關係

        災害對政治的影響除了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救災賑災等政府介入工作外,另一個影響就是對於政權的穩定性,也就是可能造成社會不安甚自是民變,但是否災害和民變有直接關係或許是可以討論的。
        按照〈清代台灣之水災與風災〉的論述而言,災害最大的影響造成的是飢荒、土地荒廢、人口流亡、疾病流行、物價飛漲等,在災害之後人民無可溫飽,流亡、聚眾成匪甚至是反抗都是可以想見的結果,筆者藉由〈清代台灣之風災與水災〉一文中台灣的民變和風災水災的關係關於風災水災的月分和朝代統計,以及網路上維基百科所列舉(刮號中月份為起事月份),蔡機功(10月)、吳球(7月)、劉卻(12月)、朱一貴(3-4月)、吳福生(2月)、莊大田(不詳)、林爽文(11月)、陳周全(2-3月)、朱蔚(10月)、楊良斌(10月)、張炳(10月)、洪協(10月)、洪紀(12月)、林恭(4月)、戴潮春(年初-4月)、洪欉(11月)、施九緞(10月)等17次民變作為樣本,來探討民變和風災水災是否有其關聯性。
       在以上所舉的17次民變之中,起始發生時間在陽曆一到十二月的次數分別是0次、2次、1次、2次、0次、0次、1次、0次、0次、6次、2次、2次,雖然換算成陰曆大致會有前後一個月的差距,但仍可看出民變集中於冬春之際,夏季幾乎沒有;而按上圖右表所示,水災風災多集中於六、七、八月的夏季,正好冬春二季的風災水災甚少。筆者推估可能是在夏季的災害之後,到了冬季民無糧可生存,加上其他因素(例如族群不合等因素),進而導致了民變的產生。
       另一方面以朝代來做考量,如下表:
可以看出民變與水災風災成完全正比關係。

關鍵字:民變與水災風災

清治台灣

透過史料,我們可見台灣島嶼的固有環境條件為何?

一來可從風土病觀清治時期台灣環境。

瘧疾至1961年仍是台灣最主要的死因,作為台灣一大風土性疾病,瘧疾以「瘴」、「瘴氣」、「瘴癘」等用語被記錄在官方文獻、官兵患病紀錄、及許多個人的開拓經驗中,伴隨對於瘴癘的記述,亦能從中再現台灣當時的環境,尤其是氣候條件,如,山峰起處瘴雲深、經深處多飛蟲、雨帶潮寒、秋霖濕熱交乘、海氣砭肌等;此外瘴癘亦好發於災害之後。
二來,清治時期對於災害的紀錄,除了與台灣氣候高度相關,並且更多地描繪出台灣當時的水土環境,在曹永和<清代台灣之水災與風災>一文中,便可知悉台灣自然條件(地貌、水文、氣候)自今並無大變化:山脈南北縱走且河短流急,雨量豐沛但分布不均,季風與颱風更在島上人們的耕作生活中被深深感到。
即便台灣島嶼上的固有環境條件仍存在,但面對環境挑戰,清治時期與現在則顯見是不同的光景,這是在於治理施為、治理技術的差異,歷史作為人們生活整體的紀錄,之中無疑存在著治理技術的演變。
以下便從三個層面的治理思維認識清治台灣:

一、   大水與田園:清朝版圖中的台灣扮演什麼角色?
本周文本的史料中,未見清朝對於災害的積極預防,清朝對於災況的敘記述,側重於田園、房舍與商船的損失,至於災民死傷狀況多無精確的計量,人民的損失或死傷總伴隨在賑銀的計算中予以紀錄,救災施為中的賑濟施粥也是為著災民不致飢餓流亡,清朝諸多「反流亡」政策旨在預防災荒,預防災荒以致勞動秩序的變動,此外,一連串的防災荒政策圍繞著糧食的分配:如平糴、貸粟,而台灣災後米價的升高,則又影響漳泉福州等地的糧食接濟;加上災後重建原則:「勸農、推行穀物栽培、災後當即復墾、建水力」,顯見災後的賑災與重建,皆是環繞著「 穩定農業生產結構」這個目的而展開,也凸顯了在清朝版圖下,台灣作為大陸邊緣地域的穀倉之角色。

二、   械鬥和造反一起來:從清治時期治理施為可見的主要權力功能為何?
械鬥是衝突在社會中以武力化的形式予以解決,械鬥的分布、中心的轉移與性質的轉變,一來與發展程度密切相關,械鬥隨著開墾而至,開發到哪就械鬥到哪,從械鬥的消失、械鬥中心的移轉順序與開發先後的順序符合可知,並且城市較農村少械鬥,即便有械鬥也多為姓氏與同業團體械鬥,而這兩類械鬥的背景是在宗族、行業具有一定規模的基礎下,隨著發展程度更深社會秩序也愈趨向積累而穩定。
綜觀文本史料中械鬥的起因,可謂無所不包,從中可模糊地勾勒官方治理施為的疆域與效能,史料可知清治時期的台人便愛訴訟,常尋求頭人、族長、衙門解決爭端,衙門作為司法功能機關,若有懸宕的訟案則迫使人民將爭端訴諸武力,再有法規束的土地租佃關係中,個體的租佃關係或抗租行動仍有可能引發械鬥,再者,械鬥也常激起民變,民變得後續往往又是數起械鬥,一旦武力衝突演變成民變,官方對於秩序的限度遭到挑戰,權者治理的力量又會彰顯出來,而官方介入衝突的遏止,多是衝突中的一方聯合官方打擊另一方的局勢,上述的情境中,從秩序層面觀看清朝治台的治理施為,治理主要透過武力和訴訟仲裁作用予社會,即戰爭與和平的功能。

三、   患病的人們:在清治時期台灣,人在治理中的處境為何?
清治時期面臨地方性環境引起的風土病,一直到十九世紀討論台灣氣候與瘴之關係時,雖有人主張透過人為經理消除,但於本周文本中,除見清朝對官兵患病的紀錄、報告外,未有更進一步的治理施為,但值得一提的是,此時期始有傳入相關疾病現象的知識。
面對島民群體感染性的疾病與死亡-傳染病的現象,清朝將其同其他自然災害同列於「災祥」事件,清治時期曾在台灣設置養濟院、普濟堂、留養院,然而這些官設機構只不在於掃除疫病,較傾向於救濟貧病的功能、痲瘋病人的隔離(彰化養濟院),後陸續設立官醫局、官藥局,性質仍在於貧病者的照顧,而非以全體人口健康問題看待,此時期台灣,總體人口健康的概念與相應的治理配置尚未出現。
待到日治時期,疾病分類政治學、集體健康檢查、防治單位、強制的治療措施等治理施為才在台灣出現,自1906年開始的瘧疾防治工作更促成疾病轉型,使得1916年後風土病瘧疾不再是島上最大的死因,一連串的健康檢查開啟醫學作為治理工具的序幕,人在治理中的語境轉變為人口,此種轉化則離不開治理思維中對勞動力的維護,而作為勞動力的治理視角,清治、日治到現今皆有跡可循,如清治隨著開山而至的軍醫局、日治時期圍繞著樟腦採集地進行的瘧疾防治工作。台灣的疾病與死亡,存在一條關於治理配置的擴張與治理技術的演變的脈絡。

台灣島統治者的殖民式統治價值(05114102高翊凱)


  1. 位於大陸邊緣之台灣島,自荷蘭與西班牙競爭時期到鄭氏王國時代,再從施琅攻台後之清領時期延續到1895年馬關條約簽訂後的日治時期,一直是作為一座未開發的資源之島被剝削與充分利用,由於列強的競奪使得台灣島的戰略地理位置更顯重要,因此該如何穩定控制島內社會秩序以及百姓順服,藉以達到高行政效率、高經濟產出能力,這一問題便是歷代統治台灣的殖民治理者必須要迫切面對的問題。
  2. 在前幾週的文本中,我們看到了荷蘭人與鄭氏利用各種方法手段,想方設法去安撫島內的漢人移民、原住民等,清代治理上與前二者有更大的不同點在於移民人口巨幅躍昇,以至於產生更多可能發生的社會問題,如疾病、械鬥等,但是我們從史料觀之,清朝政府的治理思維是極度消極的,往往是事情發生到一發不可收拾的時刻,才會勉強的想法子做事後補救,這樣子的作為是治標不治本的,容易使得情勢陷入惡性循環中

一、風災水災之影響
台灣位於的氣候環境極為惡劣,年降雨量大,降雨季節卻分布不均,除了來自海上的季風帶來的豐沛水氣外,在夏、秋兩季還有來自低緯度的颱風侵襲,由於坐落在板塊交界帶,地質十分破碎,因此常常因雨成災,這時農業、水利、交通、工業、建築物、人口等都會受其影響,例如歉收造成的糧荒,或是因交通阻隔造成的物價飆升,這對把台灣當作糧倉的清朝政府是個很大的經濟損失,所以政府才會以補助金等各種方式救濟災民,但從治理者態度與言行之中,透露出移民者的性命似乎是沒有經濟重要。其實災害發生有一大部分是人為之濫墾濫伐,政府有效的作為一是限制與規劃開墾範圍,修築水利設施疏濬。

二、疾病死亡的威脅
瘴癘之疾(瘧疾、全身病等)通常發生於尚未經人為開墾之地區,或是發生於風災後處理不當之地區。對於移民者而言,疾病的威脅會使得他們的開發土地時受阻,一場大規模的瘟疫甚至會使原本繁華的市鎮沒落;而對政府派遣官兵而言,被任命到台灣與流放到蠻荒之島無異,也許正是這個原因造成官兵紀律荒誕,姦淫嫖賭樣樣壞事皆幹,埋下民變械鬥因子。清朝在疾病預防處理方面也是態度十分消極的,並沒有採取作為來根絕致病因子,只有設立普濟堂或是醫病所的組織來防止擴散,直至日治時期才因政府要提高人力與生產效能,才以更加科學方法來處理,但目的並不時為了人民好,而是以經濟治理為初衷。

三、民變械鬥的不安
械鬥並不是台灣特有的產物,但由於土地資源有限、渡台禁令的頒布,使此一現象在台灣更為嚴重。渡海來台後,這些單身男子人生地不熟通常會依原鄉族群形成兄弟團體尋求認同,成為「準親族」組織,具有有仇必報特性,因為身上並無任何牽掛,使得械鬥更加頻繁,清朝政府默許械鬥事件的發生,其思維是認為械鬥會互相內耗就不會發生民變,但民變的發生往往是因為民眾痛恨政府對於械鬥紛爭處理的無能,因此由原本的互鬥轉為攻擊官府。有趣的是,由於民間仕紳為了逃避捐款等因素,漸漸扮演起調解腳色,因此不再發生全島性的族群鬥毆,頂多發生地區型的同業鬥爭,原鄉的分隔逐漸淡化。

總結
雖然台灣資源十分,但是在日治時期以前,並沒有經過有效統治整合,未能將其發揮到最大效益之外,還衍伸出許多治安上的問題,及經濟上來自天災人禍的不確定因素,但從治理思維探討層面來說,筆者認為歷代統治者都是以從經濟層面的殖民角度切入,這也正是為何無法有效利用台灣之因,統治者們缺乏通盤性、廣泛的思考,真正從島的角度出發。

清領時期,台灣社會的國族認同

  1. 械鬥,或許可以說是數百年來台灣非常重要的社會發展過程,械鬥的全盛時期約莫在十八世紀前期至十九世紀中葉,械鬥本身具有多重的意義,最顯而易見的是人們為了生存,在爭取生活空間上,不管是為了土地的械鬥、經濟資源的械鬥,甚至有些原因是為了個人因素的械鬥,這些都是出自於為了生存的械鬥。
  2. 其中,械鬥的組成方式,又見諸於時代的推移之下,每段期間的械鬥組成不盡相同,擴及的範圍、族群也都不同,在這些觀察當中,可以發現的事,當早期來台時,各族群都以中國祖籍來自稱自己的族群,並不把台灣當作可能的永居地,因此,也抱持著原鄉的情懷,在中國閩南省裡,漳泉械鬥本身就其來有自,也不難發現,來台墾殖漳泉械鬥依舊持續。但有時漳泉械鬥也會擴展為閩粵械鬥,最富名的就是1787年的林爽文民變,漳泉族群將夙怨擱置共抵粵人,這也導致了整個台灣島幾乎內戰。
  3. 上述也就得去思考,當時治理台灣的清朝政府,對於台灣的治理是以怎樣的態度,這些械鬥為何會演變成為這樣巨大的民變了。就清朝治台而言,台灣的定位是依附在大陸旁邊的一個小島,並沒有真正的價值,當初收復也僅是為了將明朝政權消弭,派遣來到台灣的官員,也算是一種較差的官職,因此,來台的官員,大多也希望能夠相安無事,將任期完成,調遣回大陸即可,也就對於治理地方用心不大;另外,必須提及的就是班兵制度,此一制度造成的,也是一種短期駐紮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班兵制度是由福建省屬各地駐軍中抽撥,來源也多為無業遊民與失業農民等,三年即陸續替換,這當中,這些班兵有些來台開當鋪、有些甚至會搶劫等,也造成了民間對於政府的不信任。也因此,造成了民間若有糾紛,官府也沒有足夠的人力去阻止械鬥,甚至將班兵等攪和進去,影響更甚,地方事件演變成官民事件。
  4. 因此,在台灣十八、十九世紀,在台官民或有互動,但真正實際運作的是民間自身的祖籍組織、宗族組織、團練等,此處筆者想探討以時人的角度來看,他們的歸屬是隸屬於對祖籍的情懷、宗族組織以及團練結拜兄弟的關聯上,但卻沒有對國家的歸屬感,更不用說是忠誠了。中國古諺就這樣說道:「天高皇帝遠。」人民對於朝廷的距離感,加上對於生活的壓迫,為求獲得一個歸屬,自然也在初來乍到台灣時,以最鄰近的祖籍同鄉為依靠,再來發展為宗族、連莊等,都是為了讓自己獲得一個生活的保障。再加上交通的傳遞上,不若現代發達,當生活圈被限制在某個區域時,也就會引起地域性的區隔,造成日久來台定居的這些外來移民,對土地產生感情,甚至忘卻自己來自哪個外來族群,最後自稱為台灣人,也有族群放下原籍的態度,如在斗南石龜的立碑上刻著「此處閩粵無分」的碑文,都代表著台灣這個地方的人,對於土地上的認同、族群間的認同,多過於對於自己身在哪個權力的統治。
  5. 綜合上述,人民在政府無法給予完整的照料或措施下,人民為了生存,會尋找可以依存的對象,或許是組織、團體、幫派等,因此,也就對於治理者或政體的認同感降低,降低其認同感時,相對也提升了對自己所依存的組織的認同感,會認為「我就是那個組織,那個地方的人。」這也形塑出了在十八、十九世紀時,生活在台灣的人,以自己祖籍、宗族等為自我認同的元素。

  6. 關鍵字:國族認同 械鬥 交通

械鬥與清朝治台態度 (05114259 古湘齊)

  • 筆者在文章中有提到械鬥在漢族移民到台灣前就已在福建廣東發生,只是在台灣加劇發生。在台灣島上發生的械鬥主要分成五種械鬥:閩粵械鬥、漳泉械鬥、異性械鬥及同姓械鬥,以1862-1864年戴潮春事件為台灣西部最後一次大規模的械鬥最為分界線,在此之後台灣的械鬥多半都是同姓械鬥、異性械鬥,主要是因為1860年代後台灣居民承認他們同為選擇住在台灣島上的漢族,不在互相以他人看待了。

1.  為何械鬥在台灣島上會加劇發生?
除了台灣居民的大陸祖籍意識強烈之外,清朝消極治理態度及班兵制加劇了社會衝突的問題,筆者在文章有提到清朝政府不把漢族居民看成台灣人,也不採取有效措施彌補民間裂罅,使社會衝突有空間可以展開;從閩粵派遣來的班兵也常在台灣鬧事,使得治安不佳,而懸宕的訟案迫使人民只好私自以武力解決。
2.  清朝消極治台態度
除了將台灣視為殖民地外,從《台灣歷史上的疾病與死亡》一篇可以看到當時清朝在派兵來台時,因為台灣島上的疾病關係常常死者甚多,舉例來說在1684-1716年間,十二位下淡水巡檢之中,有八位在任上病故,這樣的人力消耗使清朝官員在想開發台灣時就會有多上一層的顧慮。我們也可以從三篇文本中看出清朝對於台灣的治理態度常常是在發生事情後才治標似的處理這些問題,例如《台灣早期歷史研究》一篇中有提到清朝對於救災的對應政策側重事後救濟而非事前預防。
3.  1860年代後民間的轉變
  1. 台灣居民意識到世代若要在台灣永居必須減少社會衝突,居民藉由在械鬥易發生處訂定莊約、設置總理一職及舉辦競武活動「投石戰」來減少械鬥的發生
  2. 經濟結構和業佃關係的改變使得地主佃戶漸漸疏遠,不在氏「主僕」而是「主佃」關係,這樣的關係使動員變得困難,也降低了族群械鬥的可能性。
  3. 地方士紳和豪強強烈抵制械鬥,喜歡享有功名的大家族也互相制衡,減少甚至排除械鬥,舉例來說北部在1860年代後既沒有任何異性械鬥也沒嚴重的族群械鬥也許就和北部一些新興大家族跟最強大的林本源保持彼此牽制又互不侵犯的對峙局面有關係。

清廷在台對天災的應對

  1. 台灣自古以來就時常受到自然災害(風災、水災)的影響,這也表示政府對於災害的應變與處理十分重要。清代政府對於自然災害的救災具有一定的積極性,包括:一、糧食和金錢上的幫助,二、減少稅金的徵收,三、確保糧食的供給。而在災前的預防則有透過制度的規範來確保糧食的生產和水土保持,也有興建水利設施來防止水患。
  2. 然而上述的作為並不能完全的解決問題,台灣扮演的一個很重要的腳色就是為內地提供糧食,但每遭遇風災便會造成糧食的減產,糧食的供給也會不穩,甚至需要外地糧食的輸入造,成內地物價的波動與社會的不安。還有因風災產生的屋舍倒塌和土地生產力降低,造成無家可棲的人民為了維生而逃往他處,成為流民。雖清朝政府希望藉由提供錢糧和減免稅賦來留住流民,但效果有限。而這些流民間接的成為械鬥和民亂的潛在人力來源。此外風災過後,鄉里間各處積水和因風災死亡的屍體造成病媒蚊的滋生,其中又以瘧疾和霍亂為主。在過去醫療不發達的時代,人們對於流行病的病因並不一定了解,因此對於流行病的控制十分困難,多是等待疫病隨時間消逝,人力資源又因此減少,對於災後的重建無疑是重大的損失。清廷在傳染病的應對方面就顯得相對消極,官方雖有開設醫療機構、提供藥物,但並非所有人都能獲得官方提供的資源,百姓多依賴民間的善心人士提供幫助。

關鍵詞:清代、災害

提問:
  1. 從閱讀文本資料可以發現,在災害的人口損失方面,官方與民間的紀錄差距甚大,這是否與資料的提供和閱讀對象有關,還是單純統計和戶口建立上的失誤?
  2. 清朝將台灣納入管理原是希望舒緩東南沿海一帶的人口壓力、增加國家稅收,但風災、械鬥、民變等造成的損失卻造成管理成本的增加,甚至影響到內地的治理,雖然國防也是納入管理的原因之一,但這樣是否合乎效益?
  3. 清代時期的台灣總共發生過大大小小多達十九起的民亂,這是否與清廷對天災、械鬥、疫病的處理態度有關?民亂是否可以解釋為民意的體現?

械鬥、民變與疾病之關聯?

閱讀完文本,可以知道械鬥和民變可能與墾殖、租佃、水源、省籍、官方治理態度、司法處理有關,但文本中卻較少提到「疾病」與其之關聯。筆者試以文本中之例子來討論疾病與械鬥和民變是否有關聯?
1.    於〈台灣歷史上的疾病與死亡〉中,在描述朱一貴事件時寫道:「瘴癘盛行,從征將士冒炎威、宿風露,惡氣薰蒸,水土不服,疾病亡故者多」由此可看出討伐朱一貴事件時,士兵因疾病而死之情形。
2.    而於林爽文之亂時,於〈台灣歷史上的疾病與死亡〉中有描述:來討伐之清軍「十病五、六」、留守府城之兵「因水土不服,病者千餘」,而至十一月時則「呈報病故者,殆無虛日。」,顯示了士兵對於台灣環境與疾病的無力抵抗,而這也使乾隆皇帝因顧及軍隊對台灣之不適應,而決定不加派兵到台灣協助平亂。
3.    1853年於艋舺發生之「頂下郊拚」,其發生之遠因也與「疾病」。根據筆者額外搜尋之資料,1738年艋舺之三邑人因北台灣有瘴癘之氣,許多人因瘟疫而死,於是奉祀觀音菩薩香火而建成艋舺龍山寺。其後泉州三邑商人將頂郊行政中心設於此,而後形成頂郊之中心,但由於並無將下郊納入此體系,而使日後隨下郊人數增加而時有衝突,最終於1853年發生了「頂下郊拚」。雖疾病並非是械鬥發生的直接因素,但也為其發生之遠因和背景之一。

由以上得知,疾病可能會
1.影響平定械鬥、民變之情形
2.治理者對於此之處理方式和態度
3.為此發生之背景、遠因。
疾病並非全然直接導致了械鬥和民變,但可能因為它的發生使得官方平定民變的過程中不順利,並進而使治理者改變其處理做法,而後有可能因為台灣的疾病太過猖獗與大陸之氣候環境有所不同、難以適應而減少在台灣的治理人員、軍隊(避免大陸之官員、軍隊單因疾病便傷亡慘重),進而對台灣的治理態度越發消極;而疾病的發生也可能為械鬥、民變的遠因,如頂下交拚是因瘴癘而後建了龍山寺,進而形成頂郊中心而後引起雙方爭奪利益等的衝突。
所以疾病與民變械鬥之關聯確實存在,且可能影響統治者態度與械鬥遠因等。

清政府對台之影響


  • 清朝將台灣納入版圖後,將官僚制度帶進台灣,台灣首次有了一個較完整的治理體系,雖然這個治理體系無法完全的控制台灣,但是我們還是可以在某些方面看見它凸顯作用的地方,以及它對台灣人民的影響。而我將從本周所讀的三個文本分為:天災、社會衝突、疾病三個層面來討論。

  1. 天災:清朝歷代的皇帝,都有其對於發生天災時,各層級官員們需依照當時所訂下的規範來進行賑災的制度,其中對奏報和勘災的規範值得注意,災情發生後必須先向上級報備,在層層的傳達上去,其中耗費不少時間,無法立刻針對當時的情況做處理,所以災情的勘查及撫卹百姓都必須仰賴地方官及民間有力人士的判斷及幫助,在這樣的情況下,人民對皇帝的作為沒有感覺,反而是地方官對於開倉及賑銀的申請讓人民覺得感到一絲生機。而台灣特殊的地理位置常常有天然災害的發生,加上又是邊疆之地,所以在台灣的清朝政府在災害的後續處理事宜中扮演關鍵的角色。
  2. 社會衝突:清朝時期的台灣社會其實相當動亂不安,除了人民相互以族群、利益做為鬥爭點外,清朝政府的做為其實也有很大的影響,清朝政府有時扮演的角色不是社會秩序的維護者,而是被動的紛爭調解者,利用聯庄和總理制度來防止人民將事情演變成一發不可收拾的地步;有時也因為稅收制度的改變,影響大租戶、小租戶和佃農的關係,進而影響經濟結構,而變成主動改變社會衝突結構的角色,因此,械鬥雖然看起來與清朝政府無太大干係,但仍不可忽略清朝政府影響台灣社會的重要性。
  3. 疾病:來台官員其實都沒有停留太長久的時間,有些是因為任期到了被調回,有些則是因為感染了傳染病而死於任上或回中國養病,而大多數屬於後者,在官員經常輪替之下,對於疾病的防治難以有成效,所以清朝基本上所採取的措施,是照顧病人以及療養的措施,並沒有預防的措施,大多都依賴民間自動自發的治療,在當時技術不完全以及官員對台灣疾病的驚慌害怕,清朝政府無法有效的處理疾病的問題,但也沒有放著不作為。
  4. 綜上所述,清朝時期政府在對台的治理上雖然是採取消極的態度,但它還是直接或間接地在影響台灣,而且與人民相互依存,此時台灣雖然逐漸淡出世界舞台,但對內的開墾其實有顯著的成長,讓台灣成為中國的其中一個糧倉,我們不可忽略的是政府在這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它對台灣的影響。

區域生產力之於治理何以重要(03114126 許芷敏)


  • 筆者認為,本周三篇文本皆或近或遠地圍繞著「人之生死」議題,而一地區總人口的生死問題,與國家的生產力密切相關,如勞力人口的多寡以其所栽種之作物產量,變直接地影響了國家的經濟規模與發展,故筆者認為「如何管理地區生產力」為政權不可漠視的治理問題。

  1. 在〈清代台灣之水災與風災〉中,大小風災水災在當時造成台灣人口、財務損失慘重,然而清領時期之社會以農為本,將農產物視為國家重要財政,更視台灣為內地閩南地區的重要糧倉,故而清朝政權對於台灣災害程度的判斷,便是以「農產物的損失」作為基礎,若災害未造成作物的大幅損害,則將不被清朝所重視。而值得注意的是,與作物產出直接相關的,便是農業勞力人口,因此災害若傷及大量人口,便會造成勞力人口的減少,國家生產力亦將會隨之降低,又進而影響稅賦的收入,減少國家的財政收入。故而筆者由此提出,災害所帶來之人力及物力損失,將有害於清領之經濟發展,因而清領政權於災後所採取之復甦政策,便是其治理思維彰顯之處。
  2. 於〈臺灣歷史上的疾病與死亡〉一文中,疾病分布與數量的發展可顯示出生產方向的改變。如〈台灣方志災祥〉的圖表中,僅顯示了13個年份曾發生疫或大疫,而其中12件都發生在19世紀,且集中於北台灣,而如此的疾病分布正與「開山撫番」之時期不謀而合,並與漢人在東部及北部開發的進展亦相呼應,故而筆者由此推測,人之生產方向的移動,亦伴隨著疾病的分布。此外,日治時期更以「社會問題」看待台灣疾病問題,如在樟腦生產地進行疾病防治工作,又指定優先防遏區,強制要求居民進行身體診察,並強行要求患病者服藥,由此可知,日本政權防禦措施選定之區域,是以疾病之於生產力的影響做為防治判准,並透過最少的人力及經費完成工作,顯示出治理與疾病之生產力控管的緊密關係。
  3. 另外,於〈械鬥和清朝台灣社會〉一文中可知,1860年後台灣械鬥逐漸減緩,漢族將衝突的焦點轉換為經濟利益,因為台灣商業作物的重要發展,增進了貿易的發展,並製造了許多工作機會,因而減少了遊民流竄及族群械鬥,社會亦較前期安定許多。由此,顯示出生產模式的改變,與社會問題的轉變息息相關,更因而亦改變了治理的方式,地方經濟勢力成為了區域的政治主導階級,共同利害更成為社會的關注焦點。
  4. 綜上所述,筆者因而歸結,治理施為必定須關注區域之生產發展,因生產模式影響了區域生活方式及居民所看重之價值,故地方治理必須對區域之人力、財務、生產模式有審慎的了解,方能產生有效的政治作用。

關鍵詞:治理、區域生產力、勞動力

清朝對台灣的態度

  1. 自台灣納入福建省後,台灣成為中國的領土。 然而,並不是以建設台灣為目的治理,而是為了防台而治台。康熙接收台灣的目的是不讓漢人能在台灣再建立反清的根據地。就憑著這點,台灣的性別比例失衡,羅漢腳多,社會暴戾之氣重,械鬥民變頻傳。而械鬥的發生有幾個原因:1.早期移民多依籍貫聚居,因爭奪田地、水源等利益衝突爆發械鬥。 2.行政區不足,加上吏治不良,來台的班兵也多造成或介入紛亂,使民間習以私鬥了斷。3.祖籍、姓氏、職業別而發生爭鬥。在械鬥的處理方面,除非是演變為大規模的民變,否則來台官員為了怕械鬥情形惡化,多不願處理,可見朝廷不懂得思考如何解決,更不想介入他們的鬥爭,反而讓他們打完解決完就算了。
  2. 在風災及水災的處理上,朝廷傾向在災害發生後進行救災,恢復原有樣貌,並非做更完善的建設預防下次的災害,讓損失減少。而他們進行救災的目的,是因為對大陸最有影響的農產品因而停止運輸,基於這點,朝廷提撥糧餉或錢給災民,免得他們因不信任政府而不願繼續耕農,導致沒能力賦稅。為了防止朝廷損失農產品的輸入以及稅收,不得不積極救災,盡快恢復。
  3. 清朝對台灣疾病的解決,可說是幾乎沒有幫助,反而會害怕台灣易染瘧疾而止步。反倒是日治時期,雖說是避免自己日本人因疾病死亡,而積極建設台灣的衛生建設,改善台灣衛生環境,但此舉也間接地讓台灣人受惠,疾病死亡率大幅下降。
  4. 總結、1860年代後,社會相對前期逐漸安定,原鄉意識淡,移民社會變為定居社會。可以看出清廷對台灣的社會治理,可說是用時間沖淡一切,但實質上真的算消極嗎?為防台而治台,的確是康熙對台政策的描述,但是能夠來台灣的人,是需要政府核可的照單,也就是以來台開墾為目的才能前來,既然來的多是青壯男子,便間接的讓台灣的開墾更有效率。或許是經濟價值如此實質的影響,才足以撼動朝廷來關注,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以經濟及戰略價值文明的,但就清朝盛世而言,經濟價值的利益,絕對是朝廷治理台灣的最大原因。

各時期統治者思維的共通性與台灣價值(政二A 04114125 沓沂暄)

各時期統治者思維的共通性與台灣價值

一、統治者思維的共通性──利益的掠奪與人命的輕視
  從荷治時期以來到鄭氏時期,台灣因為中國海禁政策的原因,成為了東亞貿易的轉運站,但在清朝中國放寬了原本森嚴的海禁政策,使得台灣原本做為國際商業基地的價值消失,而轉變成另一個不同的角色──農業開發區。曹永和《清代台灣之水災與風災》中的史料提到,道光二十五年的一次風災淹斃了台灣居民三千餘人,但因早稻已收成,晚禾亦未栽插,當時並未造成農作物的大量損害。而清代時農產品為國家財產之一,因此很注重農業方面的損失,在農產品並未有大量損失的情況下,縱使台灣死傷了上千人,對於台灣災害的題奏則為「未成災」。如此我們可以得知當時的台灣對於清朝政府來說,「農產品生產地」已經是台灣的代名詞,對當時統治者來說,在未影響產品產出的情況下,台灣的人命價值則不如農產品。
  到日治時期亦同,台灣的人命也並未有被重視的情形發生,從劉翠溶劉士永的《台灣歷史上的疾病與死亡》顯示,在1895年日本接收清廷割讓的台灣後的短短幾個月,日本軍力中便有四千多人死於疾病,兩萬多人被送回日本醫治,在這樣慘重的死傷結果之下,促使日本殖民政府決定在台灣優先採取衛生措施,以避免日軍有更多的傷亡。從日本學者對瘧疾的研究方式也可以發現,學者很少對瘧疾進行流行病學的研究,其目的僅是要防止瘧疾的蔓延,而非控制且預防瘧及的發生,這樣的解決辦法展現出日本想用最少的人力與經費來完成防疫工作的隨便心態與日治時期統治者對於台灣的不重視。
  透過兩個不同時期的統治者統治方式來看,我們可以發現不管是清治時期亦或是日治時期,統治者重視的是在島嶼上可圖利益的多寡或是投資成本付出的高低,兩者都將台灣視為有利可圖商品而非具有人命價值的島嶼。

二、台灣價值
  在台灣脫離商業基地的角色轉為農業開發區的同時,台灣的價值也有別於以往的位於重要地理位置的貿易轉運站,而是變成交易的主體,隨著清代時期移民風氣日盛,台灣成為一個農業的開發區,甚至成為華南地區的穀倉,使台灣的影響力有顯著增加,例如曹永和《清代台灣之水災與風災》的描述:由於災害的發生使得農產品的產量歉收,台灣當時產米量雖然豐富,使台灣當地不至於發生饑荒的結果,但是米價昂貴,因此停止外銷至彰泉福州等地,在台灣的米接濟斷絕的情況下,導致華南地區民情恐慌,社會騷動不安,大大影響了中國的社會狀況。透過這樣的敘述我們可以發現台灣雖然在最一開始是附屬品,但到後期成為交易主體後逐漸形塑了自身的重要性,最後竟能影響他國的社會狀況。或許我們也可以探討,在現代是否能透過找到台灣特有的價值,創造台灣成為不可取代的交易主體的機會,使台灣能從被動位置上,有了影響大國國情的可能性。



關鍵字:統治者思維、農業開發區、台灣價值

自清領型塑的生活樣態 (05141346 葉宇修)

  1. 我們可以藉由這些文本,更加認識今日臺灣島民的生活樣態與習慣的來歷。若對這些生活樣態習慣的構成、前因後果,能夠更加熟稔,則將有助在治理施為中,做出較合宜的治理配置。從文本可觀察,臺灣今日的生活型態,在清領時期便有所型塑。
  2. 例如:經過長期的械鬥,人民隨著械鬥而遷徙,漸漸形成今日臺灣族群聚落的分布情形:如桃竹苗多客家人,台北、雲嘉南多閩南人等等。再者,今日許多的宗親會與影祭祀公業,皆可從整體械鬥前後的影響有所觀察,宗親會凝聚勢力、祭祀公業的廣設等等,都可觀察到今日社會樣態的前身,甚在今日立法者都為這些生活上既有的團體設立專法。以及,從械鬥的興盛到平息,以及疾病災害的預防,廟宇信仰都扮演一定的角色如:械鬥指揮中心、共同信仰促進和諧、廟宇活動、祈福等,似可看見為何今日在臺灣的廟宇信仰是何等地鑲嵌於人民的生活習慣中。
  3. 可由長時期的統計資料,認識臺灣氣候對生活的影響。如臺灣的風災水患,多由夏季的颱風與連續性雷雨所致,其影響更是擴及全臺的,而這些因素亦會導致山洪、海水倒灌等災害。由此觀之,臺灣的自然條件幾乎是不變的,進而可藉由統計資料推知災害的成因、時間點、廣度等等。臺灣自然條件與天災,皆深植於臺灣的生活中。
  4. 綜上所言,臺灣島上的生活樣態,是由不易改變的自然條件,以及長期的社會變遷逐漸建構,而形成今日所見的模樣。這種生活樣態的變動與構成的時間軸是拉很長的,並非可由一時的政策或政權更迭加以改變。以短時期來看,它彷彿是固態的容器,而治理施為是該容器中的液體,隨著不同的政治目的,裝入不同的液體,但最終仍須配合這般固定的容器,而塑造施政者的治理配置。
  5. 此外,正由於此容器是長時期逐步建構而成,且非短期可一蹴改造,所以我們可以經由認識它的歷史發展,而認識它的建構過程、為何形成、如何形成等緣由,進而釐清容器的樣貌。

辯證械鬥的背景

1.械鬥─地下秩序的維護?
《械鬥和清朝台灣社會》中,曾提到台人的熱愛興訟、糾紛不停的程度,是官府裡頭壓著好幾千審不完的卷宗,再加上吏治腐敗,使得告官或擊鼓申冤變得毫無用處,懲罰械鬥的條文往往一紙虛懸,因為連班兵自己也在鬥,中央控制力的失敗,使得正義只能在大打出手中,失去辯證空間,變成強者的座右銘。

2.械鬥─起於語言的戰爭
《械鬥和清朝台灣社會》中曾提到,即便來自相同的地域,說不同語言的人仍會彼此大打出手,而不同地域,相同語言的民族卻很特別的可以不起矛盾,似乎語言的歧異相對於地域來說,反而是也是另一個重要的摩擦原因,似乎說明了另一個推翻過往理解的可能─地域認同並不一定會讓人打架,爭執的理由也許只不過是彼此的不瞭解。

3.災難與械鬥的關聯性
清領前期,似乎開墾開到哪,械鬥就打到哪,水源地不足,鄭氏時期已有農業,卻因地力不足之故,以游耕的形式維持生產力,稍可略窺台灣耕地地力不佳,抑或是耕作技術粗放,無法維持地力永續,這些背景因素,都可能是移民必須朝四方不斷遷徙找尋新耕地的原因。  《清代台灣之水災與風災》中,耕地屢遭被大水沖毀的證據,也凸顯了定居農業代價不小的面向,然而舊耕地被破壞,也許正意味著無以維生的居民的出現,勢必有部分人將朝向未開發區域,尋找其他可耕地,在耕地的爭搶中,即可能產生更多的械鬥。

從械鬥、疾病、自然災害看清朝政府治台圖像

1684年施琅呈《恭陳台灣棄留疏》建議康熙將台灣收入清朝的版圖,雖然康熙最後收了台灣,但在清朝的治理下,台灣究竟呈現了什麼樣的圖像呢?就清代台灣常發生之事,以下分成械鬥、疾病、自然災害三個部分嘗試描繪、拼湊當時清朝治理台灣之態度及社會概況的全貌。

1. 清朝政府對械鬥的處理:
「械鬥」在福建、廣東一帶本就有發生,在漢族移民至台灣後,因為政府的無能與忽視,導致械鬥的情形逐漸加劇,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清朝政府並未把來台的漢族居民當成台灣人,反而將其分成漳人、泉人、客家人。」從這句話可以看出,清廷不但未視台灣為其完整領土的一個區塊,也未有有效的措施去彌補民間族群之裂縫。當時,地方官員對械鬥一向是能避則避的,除非事情鬧大了,否則官員因為害怕自己介入會導致情況惡化或擴大,讓械鬥轉變成民變,所以對於械鬥通常會採取較為消極的態度。 此外,在《械鬥和清朝台灣社會》一篇中提及「地方官為了容易掌握村莊情況,多希望械鬥後的居民回到原居地。」這句話也可以看出清朝治理台灣最主要的態度只是追求管理上的方便以及表面上的安定,並非有積極的態度想要想辦法去解決械鬥問題。
到了十九世紀中葉,械鬥的數量開始轉型並且漸少,由閩粵、漳泉械鬥變成以同姓、異姓、同業為主的械鬥。隨著人口增加、開墾基礎底定,漢族移民的祖籍意識、移民者情結慢慢褪去,人們也開始將台灣作為其永居地,建公祠、祭祀公業。地方豪強和仕紳反對械鬥,各宗族也開始訂立避免械鬥發生的族規,以「投石戰」等競武活動取代械鬥,減少械鬥發生的機率,以維持地方秩序。但這些都只是民間自己的轉變,與官方的作為沒有甚麼關聯。

2. 清朝政府對疾病的處理
清領時期,台灣的疾病甚傳,其中又以瘧疾為主,造成最多人死亡。這些疾病使來台官兵損失慘重、人心惶惶,著名有如劉銘傳,也深受瘴癘之苦。此外,瘧疾等疾病也在中法戰爭、日本接收台灣時,發揮強大的殺傷力,造成的死傷人數比戰爭導致的死傷人數還多。疾病肆意蔓延、威力強大,清朝政府對疾病所做的應對措施比較像例行性的,且較為傳統、無強制性。1684年,清廷依制在剛成立的台灣三縣設普濟堂,之後仍有其他官方機構的建立,例如:劉銘傳在台北設立官醫局和官藥局,其主要目的都是要救治貧苦人士。在疾病方面,可看出官方的處理是偏向積極的,但成效不彰(瘧疾直至日治時期才被控制)。另外,民間對疾病的預防主要還是依靠地方善士的救治、舉行風俗儀式,還有像是原民會吃檳榔、士兵吸食鴉片等,用他們誤以為有效抑制疾病之物來舒緩疼痛。

3. 清朝政府對自然災害的處理
台灣雨量集中,且坡短流長,自然災害(風災、水災)對台灣人民的生活、作物所造成的影響及傷害頗大,此外,由於福建、廣東多為丘陵,素來仰賴台灣糧食作物的輸入,因此,台灣農作物如果因災害導致收成不佳,會直接影響到東南沿海的糧食供應,造成內地的社會動亂、物價上漲。因此,清廷對台灣作物的收成十分重視,在賑災、減租相關事務的處理也還算妥善。但其重視的點多在於災後的救濟,對於大型的公共工程例如:水利設施的建設,則較為被動,是屬於能做而未做的,這些公共工程多由地方仕紳籌組興建,在災後重建方面,也以民間力量集結起來合力修復為大宗。由此可以推測清廷治台的態度偏向消極、「治標不治本」,較像把台灣視為福建、廣東之糧倉,較重視輸入內地作物所帶來的效益,而未正視台灣真正的問題。

綜上所述,可以看到清領時期的台灣集天災、人禍於一地,但清政府多只重視維持表面的安寧,而非解決事件的根本。除了少數官員有心建設台灣,其他官員多求在其任內不要發生大型事故就好,坐等回內地升官。在外國勢力入侵前,清廷大抵視台灣為一易生叛亂之邊疆地區,並未花太多心力著墨於台灣人民生活的改善,在此消極的態度下,使得台灣的社會問題日增、生活環境不見好轉。

撰寫大綱的收穫與反思

第一版大綱到第六版的轉折與差異及修改之處:   做研究就不該帶有未經論證的主觀論述,第一篇大綱中皆充斥著我自身的價值觀,雖說價值觀本身沒有對錯,但在昨研究時,這便是一個不可犯下的大忌。   同樣地,第一篇大綱同樣對於社會跟學校的鏈結沒有交代清楚,因此我在往後的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