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895年甲午戰爭後,中日簽署馬關條約,將台灣島與澎湖割讓給日本。在小熊英二的《台灣領有》中,敘述日本對於統治台灣的混亂‧首先,在領有台灣的目的上,有國防與經濟取向的衝突,若是將臺灣視為南方鎖鑰的國防據點,是進入南亞或東南亞的跳板;若是以獲取物質上的資源的目的,則可以增加母國的國庫的收入。其次,在治理的手段上,存有懷柔主義與同化論兩種:懷柔主義為大多數歐美列強針對其殖民地的治理手段,其主張保存原始住民的習慣與文化,甚至以「間接統治」的方式,降低母國的治理成本。然而,伊澤修二主張台灣在人種上、文化上、地理上皆與日本相近,且原敬也指出臺灣有「形成國民國家」的必要條件,唯有將台灣視為日本的「真正一縣」,才是其治理之道。
二、對於日本治理臺灣的心態,可以從兩方面討論:
(一)維護對天皇的忠誠度
根據日本民間傳說的記載,第一代日本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後裔,凌駕於所有人之上的存在,因此對天皇加倍尊崇。19世紀中葉,日本出現了「尊王攘夷」的思潮,以擁護天皇和對抗外國干預為核心的思想,且轉化成武裝化的「倒幕運動」。最終,德川幕府投降,日本的大權重新回到了天皇家族手中,史稱「大政奉還」。而此時身居大位的明治天皇對日本進行了一系列激進而有效的現代化改革,一方面,削弱地方權貴和武士的力量。另一方面,明治天皇也積極學習外國技術和制度,更是奠定天皇在民眾心目中的名望。因此,在日本對台的政策上,其最終目標為達到所有人皆認同自己為日本人、效忠天皇。
(二)明治維新對日本的影響
在19世紀中期的亞洲,掌握大權的德川幕府實行的苛政,且實行「鎖國政策」,禁止外國傳教士、商人與平民進入日本。1835年,美國船長Mathew
C. Perry率領船隻抵達日本,要求開港通商,打破德川幕府的鎖國政策,簽訂第一個不平等條約。隨後,又與歐洲諸國簽訂不平等條約,深陷歐美列強布置的網絡之中。因此,防止侮辱性的侵犯以及恢復國家主權成為當時日本的首要之務。廣義而言明治維新的目標有:富國強兵,以及成為現代化的民族(此處,筆者定義現代化為仿效歐美國家的制度與技術)。然而,想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的作法,使日本極度在意列強對他們的眼光,例如雇用英法兩國的顧問,卻同時批評其對殖民地的殖民方略,希望能開闢一條「日本的帝國主義」。
(三)結論
筆者認為,在各國皆願意遵守國際法,享有其互惠原則的情況下,日本確實對臺灣島有管轄與治理的權力。然而,日本過去的經歷和身材上的劣勢造成他們統治的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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