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3日 星期日

學期報告初稿

壹、題目:我國勞工災防假應給薪

貳、論題:為何公務人員及一般勞工不能享受有薪災防假之福利。

參、假設:勞資雙方地位不平等導致勞工無法享受災房防假薪的福利。

肆、摘要:公平是近代社會不斷追求的價值,不論是窮人或是富人,身分的差異不應影響應得社會福利,現況下,除了警察、醫務人員、台電搶修員...等基本民生需求人員須正常上班外,其餘人士皆享有有薪災防假之福利,反觀勞工,處在社會中下階層,過著薪水不穩定的生活,如此弱勢的族群,竟有高達五成的人被要求在颱風天出勤,且多數沒能獲得額外補助,而有幸能免除颱風天上班的人,不是被扣薪水,就是績效被打折扣,更甚者,還得找其他假日來補班。同樣身為公民,為何有些人享受的福利可以遠過另外一群人?
伍、篇章:

第一章:當今社會勞資雙方地位之探討
第一節:資方地位
第二節:勞方地位
第三節:總結

第二章:勞資雙方地位不平等所造成的引響
第一節:短期
第二節:中期
第三節:長期

第三章:災防假給薪之原因
第一節:現況下的製度
第二節:身分差異所造就的不平等待遇

第四章:如何解決勞工困境
第一節:政府的作為
第二節:大環境觀念的改變

陸、關鍵字:公平、身分、災防假、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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