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二宜先交代從非國際法認識臺灣的目的,對手方能聚焦作答,畢竟提問的重點是「如何」。對提問者而言,這項認識必須是可能的,而且有所為的,才有問「如何」的必要。請補充說明。
第一版大綱到第六版的轉折與差異及修改之處: 做研究就不該帶有未經論證的主觀論述,第一篇大綱中皆充斥著我自身的價值觀,雖說價值觀本身沒有對錯,但在昨研究時,這便是一個不可犯下的大忌。 同樣地,第一篇大綱同樣對於社會跟學校的鏈結沒有交代清楚,因此我在往後的大綱...
提問二宜先交代從非國際法認識臺灣的目的,對手方能聚焦作答,畢竟提問的重點是「如何」。對提問者而言,這項認識必須是可能的,而且有所為的,才有問「如何」的必要。請補充說明。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