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4日 星期日

執政者對土地改革的需求

  1. 租佃關係在台灣的生根早在清朝統治時期,漢人向地方官府依法申請許可的墾戶立下基礎,經歷幾百年的演變成了大小租戶與佃農的關係。也就是說,從清朝時期就是以官方的角色來授權土地的使用權,更意味著土地的原屬為官方、政府所有,即以土地的控制來管理國民。
  2. 到了日治時期,日人何以來台即清查隱田,實行土地大清查,其中的原因不乏是經濟利益的考量,與風土文化的認識,然其中的施政策略上,也有著對台灣租佃關係的意識轉移,大租戶因與地方的連結脫鉤,並且一田二主的情況不利於施政,因此表面上承認大租權,卻也規定1903年12月5日以後不許再有大租權存在。此外,意識轉移最為顯著的例子即是臺灣製糖株式會社,售價掌握在了日人的手上,租賃糖廠土地種植甘蔗的佃農,更成為會社中的僱員,改變了原有的租佃關係,轉為僱傭關係。
  3. 國民政府時期,土地改革政策雖言循序漸進的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耕者有其田,在佃農眼裡與實際的施政上,卻是有所出入的。筆者在閱讀完此次的指定閱讀資料後,與網路上的國民政府宣傳影片相互對照,比較之下發現,國民政府在宣傳中,將租佃關係描繪的語文本當中大相逕庭,意味著施政的過程其實是與民意相違背的,但政府為了利益考量,或時代的因素必須透過宣傳戰,加以施行。例如全球工業化的興起,台灣正開始面臨轉型,若不實施土地改革政策,則無法有效利用土地,進行工業化的準備。此外,人民的反應或許多為文本中所提及,不希望有改變,或者對於舊有的地主存續著深厚情感,但租佃關係終結的原因,筆者認為,除了政府的極力推廣外,跟經濟、國際局勢有深厚關係,韓戰的爆發,家庭代工等作為美國的補給站,也成了各個家庭生活的來源之一。
  4. 綜上述的各個時期來看,執政者對於土地改革的需求不盡相同,但共同的地方在於對於人民的控制與經濟利益的考量。土地的規則也意味著統治者對於這塊土地的理解與態度,若無法瞭解統治者的意圖,人民可能會遭受到生活上的困頓,就如同民國時期的小租戶,文本中所提及,有一部分的小租戶在生活上是沒有優於佃農的,也可能在十年的收佃後,遭受到生活的困頓。

1 則留言:

  1. 侯同學您好,
    針對您的貼文,筆者有幾項問題。

    首先,您在文中爬梳了三個時代下對土地的治理,筆者試問您是欲藉此內容提出什麼問題?
    此外,您在末段提及「土地的規則也意味著統治者對於這塊土地的理解與態度,若無法瞭解統治者意圖,人民可能會遭受生活上的困頓」,依照筆者的解讀,您認為人民應該要理解統治者何以管制私人土地,才能避免遭逢困境,筆者試問您何以如此推論?又理解何以重要?又如何可能?

    以上,請侯同學試回應並說明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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