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等土地改革,給一般人的感覺往往是「減輕農民負擔」、「增進農業生產」、「促進經濟恢復」,彷彿甫到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即施行一系列的德政,增進人民福祉。
本文欲以本週指定資料為據,提出不一樣的看法。
2.
在當時的台灣,佃農確實頗受地主的剝削,但地主仍顧及佃農的基本生計,再加上傳統的父權思維,彼此之間的互動尚且和諧。宣傳土地改革時,多在「揭發」地主如何行剝削之實,替佃農道出他們尚未意識到的階級剝削關係。政府盡可能地型塑地主的可惡形象,以及政府與佃農站在同一線的形象,並使佃農能夠擁有土地的所有權。
觀察原先的階級關係,對於佃農而言,地主才是最直接的宰制者,並非政府。政府透過土地改革,破壞原有的階級關係,使地主不再具有宰制的地位,並重新建立起新的階級秩序──政府才是真正的宰制者。
再者,當時跑到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仍有著中國共產黨威脅的壓力。政府祭出一系列與共產黨相仿的土地改革以照顧農民,只是為了暫時解決結構不公平的問題,以避免共產勢力與思想喚起台灣佃農的階級意識。土地政策一方面防共、一方面賺取廣大佃農的信賴、再一方面打擊台灣既有的鄉紳勢力;其目的旨在鞏固政權而已。
土地改革與其宣傳未必真正使農民有了階級意識。政府代佃農向地主鬥爭,搶來了土地並將其賜與農民;農民以為政府使他們生活改善並與之站在同一陣線。正因此,農民們並未意識到政府成了新的階級宰制者。農民取得的土地「所有權」,乃政府所賜,並由國家保障;相對的,土地─這般重要的生產資源與政策工具─已納入國家系統的控制與利用:號稱專屬於個人的所有權,隨時都可能須配合政策而遭受剝奪。
3.
經過中華民國政府的土地改革,農民的負擔確實減少了,生活也有所改善。但仔細觀察土地改革的目的與方式,似乎再度印證:政府為人民所創造的某種「幸福」,並非施政的成果或目標,而是統治的手段之一。島上土地所有權制度的確立與過程中的調查及測量,也都使得中華民國政府之於台灣的支配更加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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